「『人無外財不富』,幹咱們這行,不能太死板了,要想賺大錢就得頭腦精明、左右逢源。如果客人出售的房子不好,你就得想辦法壓低價格買下來,再高價賣出去。」
「客人如果想讓你幫他把房子賣貴點,你就多要中介費。買家來買房時,你得裝作站在買家一邊和賣家砍價,成交後再讓買家付你中介費,這樣你既掙賣家的錢,又掙買家的錢。」
這是同行告訴我做房地產生意的「生財之道」,也是行內的潛規則。起初,我與丈夫經營一家烤肉店,並不知道做房地產生意賺錢容易。後來因為有幾位房產中介的客人經常來店裡吃飯,我常聽他們說這單生意賺了幾千萬(韓幣),那單生意又賺了一個億,我不由得對這個行業產生興趣。心想:「幹這行動動嘴就能賺這麼多錢,比我開烤肉店賺得多多了。」於是,我就改行開了一家房產中介。因我是基督徒,不管做什麼生意,都遵循「誠信為本」的原則,做房地產生意也是一樣,我只賺行業規定的百分之三的房屋中介費。幾個月下來,除去房租等各項費用,並沒賺到多少錢。看著同行比我掙的錢多時,我心裡就納悶:同樣做生意,為什麼我就沒賺到錢呢?他們是不是有賺錢的門道呀?於是我便向同行的人請教,他們就把「生財之道」告訴給我,當時我想:「做生意耍手段,不是違背職業道德,昧著良心騙人嗎?箴言書上說:『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言12:22)說謊欺騙是讓主厭憎的,主喜歡誠實人,我用這種欺騙的方式賺錢也不合主的心意呀!」想到這些,我對同行說的「生財之道」有些猶豫,不知道該不該這麼做。
適應潛規則,開始隨波逐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