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神對人的憐憫和發怒都是有原則的,絕對不是無根無據的,而是根據人對待神的不同態度與人的所做所行而決定的。就如我在一本書籍中看到這樣一段話:「神的憐憫、神的寬容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但同時神的聖潔、神的公義在神發怒氣的時候也讓人看見了神不可觸犯的一面。當人完全能夠聽從神的吩咐按神的要求去做的時候,神對人是廣施憐憫;當人滿了敗壞,對神滿了仇視,對神滿了敵對的時候,神會深發怒氣……他對於善的、美的、好的東西是寬容的,是憐憫的;對於惡的、屬罪的東西、邪惡的東西他會深發怒氣,以至於怒氣不斷。這是關於神性情最主要也是最突出更是神從始到終一直在流露的主要兩個方面:廣施憐憫,深發怒氣。」(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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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原有性情中既有慈愛憐憫也有深發怒氣,神對人的寬容與憐憫是真真實實存在的,但他的威嚴烈怒也是任何人不容觸犯的。對於能夠順服神,能夠遵行神道的人,神是慈愛、憐憫與寬容;而對於那些抵擋神的人,不遵行神的道、不順服神作工的人,神對他們是威嚴、烈怒,甚至是定罪與咒詛。就如:主耶穌當時作工時,對於能聽從主的話、順服主的作工、遵行主的道,向主認罪悔改的稅吏、彼得、撒瑪利亞婦人等人,主耶穌對他們是寬容、饒恕、憐憫、慈愛,並且常常祝福、引導他們;但對於逼迫、造謠、定罪他的法利賽人就是咒詛,對於背叛他的猶大是懲罰。還有律法時代從神對尼尼微城的人和所多瑪城的人的不同結局中,就可看到神對待能聽他話、順服他,向他悔改的人是廣施憐憫,對待頑固與他對抗的人是深發怒氣。其實,在神決定毀滅所多瑪城和尼尼微城之前,同樣都給了他們悔改的機會,但所多瑪城的人因著頑固地與神對抗觸犯了神的性情而被神毀滅,尼尼微城的人因著在神面前的悔改而迎得了神的憐憫。從這些神作工的事實中讓人看到,神的性情的確是公義的,也是活靈活現的,不是一成不變的,神對待人的態度是根據人對待神、對待神作工的態度而轉變的,所以神的性情是「廣施憐憫,深發怒氣」,如果我們把神的性情定義為僅是憐憫慈愛的神,那麼我們將不會對神有認識,很容易因為不了解神的性情而觸犯神的性情,遭到神的咒詛與懲罰,所以信神不要輕易定規神,信神了解神的性情至關重要。
本文来自:神只有憐憫慈愛的性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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