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我在講道時,談到現在大災難馬上要來臨,讓弟兄姊妹要積極參加聚會,多在讀經上下功夫,在現實生活中遵行主道,好警醒等候主來。但看到有的弟兄姊妹依然沒勁兒,對自己能否被提進天國滿了懷疑,我就講:「弟兄姊妹,經上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我們信主耶穌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已經因信稱義,永遠得救了,主再來我們肯定能被提進天國!」 弟兄姊妹聽了這話都挺高興也有勁兒了。這時,張同工卻站起來說:「我看不一定。主耶穌說:『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這就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我們現在雖然得救了,但仍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還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我覺得我們還不能進天國!」
看到弟兄姊妹剛剛有些高興勁兒,就被張同工的一句話給打消了。我環顧大家稍作思想,接過話茬說:「弟兄姊妹,保羅弟兄在加拉太書3章26節中說道:『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這就足以說明,我們因信耶穌都是神的兒子,既然是神的兒子,那就肯定能進天國!」
張同工接過我的話說:「馬弟兄,你這樣說,我有些不贊成!彼得前書1章16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希伯來書12章14節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從這兩節經文中我們就能明確地看到神的實質是聖潔的,我們雖然已經得救,但我們還常常犯罪認罪,還沒達到聖潔,根本不配見主的面,怎麼能進天國呢?」
這時,陳弟兄站起來指著聖經,一臉嚴肅地說:「弟兄姊妹,使徒保羅在羅馬書8章33節至34節中明確告訴我們:『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我們已經是神所揀選的人,不管是我們以前犯的罪,還是以後犯的罪,都得到了主耶穌的赦免,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我們就已經稱義了,就必定能進天國,這是不可疑惑的!我贊成馬弟兄的觀點。」
張同工堅定地說:「弟兄姊妹,經上既然說非聖潔不能見主,而且主耶穌也說,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這就足以證明,只有達到聖潔才能進神的國!我們得持守住主的話啊!」
我大聲說:「各位同工,關於得救的問題,保羅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保羅的話說得多清楚,主的救恩是白白賜給了我們,並不看我們的行為。如果看行為,那還叫主的恩典嗎?我們今天就是靠著主的恩典得救進天國!」
陳弟兄把手一揚,說:「馬弟兄說得對!保羅在提摩太書中還說道:『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我們信耶穌就是賴恩得救進天國,如果靠著行為沒有人能得救的!」
張同工有些激動地站了起來,說:「弟兄姊妹,我們信神到底能不能進天國,是主耶穌說了算,還是保羅說了算?到底主耶穌的話是權柄,還是保羅的話是權柄?我們承不承認主耶穌是真理道路生命?」 大家都面面相覷,說:「當然承認!」
張弟兄的這句話,一下提醒了我,想想:是啊,我們信神應該以主的話為主,可我為什麼總是提保羅的話呢?想到這,我安靜下來繼續聽張弟兄的交通……
張同工說:「既然我們承認主耶穌是真理、道路、生命,那現在保羅的話跟主耶穌的話相抵觸,相對立,那就說明保羅的話帶有摻雜,是出於人意,並不是真理。我還是相信主耶穌說的:『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這才是進天國的唯一標準!」
這時郭弟兄也激動地站了起來,說:「我們信神應該以主耶穌的話為標准,因為只有主耶穌才是天國的主,他的話才是真理,才是權柄,主耶穌的話是權柄,就是指主耶穌說了算!保羅不是天國的主,他的話不是權柄,他說的話不算數!保羅只是一個使徒,而且是個敗壞的人,他自己都需要神的拯救,每個人能否進天國還得主耶穌來決定,他又有什麼資格決定別人能不能進天國呢?」
看看大家都點頭贊稱,我就問道:「張弟兄,你說的對,我們信主應該以主耶穌的話為標準,但我對得救與進天國,還有些不太明白,這方面能談談你的看法嗎?」
張同工沉穩地說:「這幾天我也反覆地查考這方面的經文,我認為得救是指脫離律法的定罪說的,是指罪得赦免說的,但得救的人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悖逆神,還沒有達到聖潔,還活在撒但的權下。而進天國的人呢,必須是遵行天父的旨意、遵行神的話的人,是認識神、順服神與神相合的人。所以說得救與進天國是兩碼事,正如主耶穌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這就說明來信主得救的人很多,但最終進天國的卻很少,這也顯明了神的公義性情。」
郭弟兄也說:「我認同張弟兄的觀點!主耶穌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從主的話中看到進天國是有標準的,根本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不是賴恩得救就能進去的。我們必須努力行出主的道才能進去。」
雖然聽他們說得很有理,但我心中還是有疑問,於是我說道:「進天國必須遵行天父旨意這沒錯。但我們不是一直在效法保羅,撇棄一切為主作工嗎?甚至很多弟兄姊妹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主,終生不娶不嫁,為主傳福音翻山越嶺,可以說每一個基督徒為了進天國都吃了不少的苦,付了很多代價,這不就是在遵行天父旨意嗎?我相信只要我們一直這樣持守下去,就一定能進天國!」
張同工放下手中的聖經,說:「弟兄姊妹,我們可以仔細查考聖經,主耶穌從來沒有說過,只要撇下一切,勞苦為主作工就能進天國!主耶穌只說:『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我認為真正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應該是盡心、盡意、盡性愛神的人,他們為主作工受苦不是為圖個人的利益和前途,完全是為了愛神還報神的愛,能在凡事上體貼神的心意,臨到任何事都不再犯罪抵擋神,完全是為脫離罪惡達到聖潔,這樣的人為主作工才有資格進天國!」
正在沉思的郭弟兄說:「張弟兄說的對!經上說:『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3:7)這裡的義人不是因信『稱』義的人,而是指行義的人,是不再犯罪的人。我們現在雖然撇下一切為主作工,但我們還能常常犯罪,還不是真正的義人,就沒有資格進神的國!」
我有些不太認可,反駁說:「可保羅不是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我們為主傳福音、勞苦作工、守住主的道,不就是在遵行天父的旨意嗎?」
張同工很鎮定地說:「馬弟兄,要按你這樣的觀點,那法利賽人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各處傳福音受了很多苦,也有一些外表的好行為,難道他們就是在遵行天父旨意嗎?我們都知道,法利賽人雖然外表為神受苦付代價,但他們還能抵擋神,還能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這就足以證明我們外表的受苦付代價、外表的好行為並不代表遵行天父旨意,不代表認識神、順服神啊!同樣我們今天為主作工受苦,有一些外表的好行為,但我們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所以我們還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還沒有資格進天國!」
說到這兒,我無話可說了,想到我們都活在罪中這是事實,我們在為主花費的同時還有個人的交易存心觀點,得福的欲望在其中這也是事實。
圍繞這個話題大家都熱烈地交通著各自的看法和認識,聚會快結束時,我高興地對大家說:「弟兄姊妹,感謝神,今天的辯論會,使我們明白得救不等於進天國,也扭轉了我不對的看事觀點,不能賴恩得救,看到不論我們外表怎麼信神,為主勞苦作工,只要我們身上的罪沒有得到解決,不能真正地遵行神旨意,我們就不能蒙神稱許,不能進神的國。從中看到神是聖潔的,是公義的神。看來我們不能老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之中信神,得根據神要求我們進天國的標準去追求,這樣最終才能行到神的心意上,我們信神才能蒙神稱許。」弟兄姊妹,也都點頭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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